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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大学生门诊报销费用领取的通知

来源: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发布时间:2015-10-30

根据杭州市医保局有关规定,现将2015年9月底前大学生医保门诊报销费用领取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已参加2015年度大学生医疗保险的在校全日制大学生(含研究生、博士生),且于2015年9月底前上交门诊医疗费用材料的同学,带上身份证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,前来报销地点领取结算单及报销费用。

二、领取报销费用时间:11月3日(周二)12:00——13:00

领取地点:后勤服务中心大厅

三、上学期未领取报销费用的同学,也请于11月3日(周二)带上身份证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,前来后勤服务大厅领取结算单及报销费用。

后勤服务中心

2015年10月30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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